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
General Principles on Commercial Law and Corporation 
開課學期
104-1 
授課對象
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林仁光 
課號
LAW3300 
課程識別碼
A01 38000 
班次
03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2,3,4(9:1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2201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8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1LAW3300_03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
授課方式以講述為主,並配合時事與案例討論。上課時,將以投影片輔助教學之進行。 

課程目標
教學目標 使同學能學習到商事法之基本概念。課程重點在於使同學瞭解商業組織之型態,並以公司型態為討論重心,使同學能從課程中學習公司之設立、公司內部之權力結構、股東與董事之權利與責任、股東會與董事會之運作、公司之資金來源及公司與股東間之權利義務等議題。
商事法及公司法的學習,除了法律之外,對於商業活動及財務會計進行瞭解,對於學習亦相當幫助。因此,鼓勵同學多閱讀財經新聞,以增進學習效果。此外,本課程強調由會計及財務之角度,說明公司法制之規範,使同學能徹底瞭解公司之運作與法律之規範目的。同學可以公司法知學習為基礎,進而瞭解各種組織法之設計與規範之重要性。 
課程要求
預習,課程參與,不定期課程作業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 備註: 請於課堂與老師預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柯芳枝,公司法論(三民書局)
王文宇,公司法論(元照出版)
劉連煜,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公司設立作業 
10% 
5人一組,分組進行設立公司之程序。 
2. 
期中作業 
10% 
上課時老師指定作業。 
3. 
期末考 
80% 
本學期授課內容之學習成果測驗。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4  導論:企業法制基本概念,課程學習方法 
第2週
9/21  商業組織型態--獨資、合夥、公司、有限責任合夥 
第3週
9/28  中秋節補假 
第4週
10/05  由會計恆等式出發公司法之規範架構;公司之設立與資本制度  
第5週
10/12  公司之設立、資本制度、股份與出資  
第6週
10/19  公司之機關--內部權力結構 
第7週
10/26  股東會/委託書制度 
第8週
11/02  董事會 
第9週
11/09  公司內部監控機制--監察人公司治理--獨立董事與審計委員會 
第10週
11/16  公司會計與股利政策 
第11週
11/23  公司會計與股利政策 
第12週
11/30  公司融資--發行新股與公司債 
第13週
12/07  轉投資、企業併購、關係企業 
第14週
12/14  股東有限責任、揭穿公司面紗、實質董事、公司負責人責任 
第15週
12/21  公司重整與清算 
第16週
12/28  閉鎖公司 
第17週
1/4  各類公司之比較與總複習 
第18週
1/11  期末考